林芝市审计局
2021年01月05日 12:20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二十五条、《农业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》第三条规定,经区委、区政府批准,受区委组织部的委托,巴宜区审计局对全区64个行政村(社区)书记、主任本届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审查。
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财务收支情况,债权债务情况、上级拨款、惠民资金和党费管理使用情况、产业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管理使用情况、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组织收支情况等。
为解决人少任务重的矛盾,使本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,实现巴宜区行政村(社区)书记、主任等主要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查全覆盖。区审计局提前发放表格对各村情况进行调查了解,以表格汇总结果开展由局长祝正红带队,审计业务骨干共4人组成的审查组自1月4日起进点白玛店村、更章村、久巴村、门仲村、娘萨村、扎曲村6个村委会开展试点审查,并以此试点的结果及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其余58个行政村(社区)主要村干部经济责任审查奠定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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